上海落戶條件:上海人才引進落戶
瑞卡集團 267 2023-07-13 17:04:14
高層次人才
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有相應學位)、取得高級職稱(有相應職務);
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的人員(列入省部級人才培養計劃的人員);
本市(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團隊核心成員(負責人)。 重點機構緊缺急需人才
1. 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有相應學位,1年以上工作經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緊缺急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創新團隊核心成員等核心業務骨干;2年以上工作經歷);
3. 具有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的人才(2年以上工作經歷);
4. 重點機構(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項目轉化承擔單位等);
高技能人才
1. 獲得中華技能大獎等榮譽(具有個人證書);
2.取得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認定證書)的高技能人才(具有個人證書);
3.取得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認定證書)且獲得省部級以上技能競賽獎勵的高技能人才; 市場化創新創業人才
1.有顯著經營業績的企業家;
2.市場價值達到一定水平的企業科技和技能人才(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上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達到100萬元的企業高級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
專門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 航運專門人才、傳統醫學人才、體育(文化)專門人才;
2. 本市各區域自主審批的緊缺急需人才。